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1553号文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15]67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40%,银行贷款60%。现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对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工程项目进行施工,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是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
2.项目概述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名称: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乐山市犍为县。
2.3比选范围及内容:根据比选文件及比选人要求,完成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工程项目供货及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2.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正式发出通知的时间为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 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犍为分企业(地址: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互和村2组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犍为分企业临时办公营地)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领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资质证书。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比选单位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免费领取。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8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地点: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犍为分企业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企业网站(www.scpcdc.com.cn)资讯中心-最新公告栏目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
地??? 址: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互和村2组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企业犍为分企业临时办公营地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425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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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六年八月十八日